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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8年教育关工委中职分会基层五好关工委组织、关工委工作特色品牌项目和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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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9/30   来源:上海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等职业学校分会

各中等职业学校关工委(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意见》(教党〔2009〕2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院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教职成厅〔2013〕5号)和市教卫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教卫党〔2010〕93号)等文件提出的有关工作要求,更好地总结各校充分发挥关工委(组)的作用,配合党政,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开展关工委的成功经验,推广先进典型,倡导创新发展,教育关工委中职分会决定组织开展评选2018年基层五好关工委组织、关工委工作特色品牌项目和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基层五好关工委组织的评选条件

    1.领导班子建设好。党政领导重视、支持;在职领导主导、离退休老同志参加,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组成领导班子,由老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或副组长);班子工作到位,体现整体作用,务求实际效果;能按要求补充配齐领导班子成员,并及时做好学校关工委(组)主要成员备案表的报送工作。

    2.骨干队伍作用好。骨干成员以“五老”为主体,凝聚队伍,积极创建各种工作载体和平台,为广大老同志发挥余热创造有利条件;组织和动员更多相对年轻的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

    3.制度健全执行好。学习交流、经费保障、工作例会、激励表彰、成员调整、文案归档等各项制度规范、健全,执行到位,不断完善;年初有计划、布置,年中有检查、探讨,年终有总结、表彰;能按要求做好关工委(组)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的报备工作。

    4.活动经常效果好。围绕党政中心任务,根据上级关工委部署,配合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利用重大节庆和重要历史事件开展思想道德教育;结合本单位实际和老同志特长,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且受到青少年欢迎的特色活动,争创品牌项目。

    5.积极探索创新好。根据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探索新理念,运用新手段,拓展新领域,形成新格局,活动项目受到学生、学校、上级和社会各界好评。

    (二)关工委工作特色品牌项目的评选条件

    1.能总结推广已有成功经验。认真总结、提炼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示范特色项目经验,并立足本校、本区积极推广;学习、借鉴其他单位的好经验、好做法,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因地、因校制宜进行学习试点,并取得较好成效。

    2.能以特色品牌项目建设推进队伍建设。以项目建设为纽带,形成一支骨干队伍,带动更多老同志创新推广特色品牌项目。

    3.能拓展视野,找准开展特色品牌活动的抓手。针对中职学生的身心特点和成长规律,开展党政有需要、老同志有热情、中职生能接受的各项特色活动;关工委(组)与相关部门开展合作,争取支持,使活动能顺利推进。

    4.能创新高质量的特色品牌项目。围绕学校中心任务,不受已有项目局限,进一步开拓创新体现职教特色、学校特点的特色品牌项目;开拓创新的特色品牌项目活动主题突出,阶段性目标清晰,预期效果良好,项目负责人与主要骨干分工明确,项目实施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较高的参与率。

    (三)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的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党组〔2009〕20号文件、教职成厅〔2013〕5号文件和市教卫工作党委〔2010〕93号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

    2.组织健全、领导有力、制度完善、队伍稳定、活动经常,“五老”的主体地位突出,作用发挥明显。

    3.注重开展调查研究和理论研讨且有较突出成果。

    4.党政领导重视关工委(组)工作,相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影响好,群众认可度高。

    (四)关工委工作先进工作者的评选条件

    1.参与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满两年的在职关工委(组)领导、退休老同志和关工委(组)办公室工作人员(联系人)。

    2.热爱并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勤于学习、勇于创新,因地制宜、求真务实,成绩突出,在学校和中职学生中有较高威望。

    二、评选组织

    1.各中职校关工委(组)要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认真积极做好基层五好关工委组织、关工委工作特色品牌项目和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申报工作。

    2.各校党组织负责对所在单位推荐申报材料的审核,并在“自荐申报表”(见附件)栏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学校党组织公章后按要求报送教育关工委中职分会。

    3.教育关工委中职分会将组成评审小组,认真做好中职系统关工委基层五好关工委组织、关工委工作特色品牌项目和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审工作。

    4.教育关工委中职分会将对通过评审的基层五好关工委组织、关工委工作特色品牌项目和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进行宣传表彰,颁发奖牌、证书。

    5.各中职校关工委(组)要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积极宣传基层五好关工委组织、关工委工作特色品牌项目和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发挥好宣传导向和激励作用,推动关心下一代事业更好发展,为中职学校培养高素质劳动者作出新的成绩。

    三、评选要求

    1.各校关工委(组)可推荐基层五好关工委组织或关工委先进集体1项(五好关工委组织和先进集体不同时申报)、关工委工作特色品牌项目1项、先进工作者1~2名。

    2.2015年至2017年已获得教育系统关工委或中职分会“基层五好关工委组织”、“关工委先进集体”、“关工委工作特色品牌项目”荣誉称号的本次不再参评。

    3.各校关工委(组)于2018年12月20日前将纸质推荐表(介绍内容500字左右)和申报材料(2500~3000字)寄送至教育关工委中职分会办公室张平副秘书长(邮编:200433,地址:民星路435号,张平联系方式:65562798、13817175940),同时将推荐表和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发至2008cdxsh@163.com邮箱。

    附件:

    1、2018年上海市教育关工委中职系统基层“五好关工委组织”自荐申报表.doc

    2、2018年上海市教育关工委中职系统关工委工作“特色品牌项目”自荐申报表.doc

    3、2018年上海市教育关工委中职系统关工委工作“先进集体”自荐申报表.doc

    4、2018年上海市教育关工委中职系统关工委工作“先进工作者”自荐申报表.doc

上海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中等职业学校分会

2018年9月26日

上海市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中等职业学校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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