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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报名工作的通知(2019/07/02)
   2019-07-02   来源: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沪府发〔2015〕9号)、《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沪教委职〔2015〕30号)、《上海市“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沪教委人〔2016〕41号)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的实施意见(试行)》(沪教委人〔2017〕21号)等文件精神,着力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建设高素质中职师资队伍,着力加强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经研究,市教委决定2019年继续开展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现就报名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中等职业学校新进教师进行相对系统、富有针对性的规范化培训,提高新进教师对中职教育、教学、学生与专业的认识,提升新进教师的职教理论素养、教师育德能力、教学能力与专业实践能力,帮助新进教师尽快适应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为教师专业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学时根据《上海市“十三五”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实施意见》纳入专项培训学分,培训获得的证书作为新进教师继续在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重要条件。

二、培训对象

2018、2019年入职的本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进教师。

三、培训安排

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内容为职教理论模块(80学时)、教师育德能力模块(120学时)、专业教学能力模块(160学时)、专业实践能力模块(180学时)、自主研修模块(180学时),共计720学时。

职教理论模块、教师育德能力模块、专业教学能力模块分别由华东师范大学、上海信息技术学校、同济大学基地承担。专业实践能力模块由学员派出学校组织实施,市级企业实践基地配合实施。自主研修模块由新进教师在校级导师和市级导师共同指导下完成。

培训时间为1年,10月份开始,原则上每周安排在1个工作日(星期三)进行,采用平时分散与假期集中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培训时间以培训报到通知为准。

四、培训管理及考核

各中职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学校应制订新进教师专业发展规划,并为新进教师指定专业教学导师和班级管理导师,共同做好培训工作。

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工作采用带教双导师制,由市级培训导师和学校导师共同指导新进教师。学校负责教师专业发展的职能部门要全程关心新进教师的成长。

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采用形成性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方式,通过开设展示课、撰写实践报告及组织主题班会等形式,突出实践能力的考核。

五、培训报名

各有关学校根据学校实际推荐参训学员,于7月10日前,将《学员汇总表》(附件1)和《学员推荐表》(附件2),电子版请发至通知邮箱。

请各学校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的重要环节,认真组织落实。

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联系人及电话: 

夏国忠、李欣雨   55580378   65111127

市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及电话:任  洁     33565796

市教委职教处联系人及电话:  马  骏     23116721

邮箱:shxiangmuban@sina.com

地址:虹口区三门路681号308办公室

邮编:200439

附件:

1. 2019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汇总表 .doc

2. 2019年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进教师规范化培训学员推荐表.doc

上海市教师专业发展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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