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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教委法〔2019〕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19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2019/07/05)
   2019-07-05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文件

沪教委法〔2019〕10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19年上海市

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

参加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19年任务安排、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18﹞1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19〕21号)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现决定继续举办2019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第四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活动宗旨

各区各校要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在具体工作中,要注重以下五个方面:一是要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加强体验式实践式教学,推进宪法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进头脑。二是要在日常学习的基础上,结合国庆节、国家宪法日等时间节点,组织引导青少年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加强宪法知识普及。三是要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与法治知识网络学习,加强教师宪法与法治教育培训,推动宪法教育与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紧密结合。四是创新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新法新规,以及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环保、税法等相关法治专题教育。五是要注重宣传教育实效,坚持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探索建立宪法与法治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

为全面做好2019年的“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以下简称“普法网”)将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提供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推动形成青少年学生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上海将在“教育督查网”(www.easc.sh.cn)的公告栏,转发教育部活动通知和本市各类活动的通知和说明,请及时关注。

三、活动内容

(一)深入推进“宪法小卫士”活动

2019年,教育部将开展“宪法小卫士”活动,《“宪法小卫士”2019年行动计划》及相关活动细则将在普法网予以公布。请各区教育局于今年11月底前,组织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教育部组织的“宪法小卫士”活动。全市各中小学要在今年10月1日国庆节前后,或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当天或前夕),开展一次“宪法小卫士”暨“宪法伴我成长”的主题班会课。

(二)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

以“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面向广大教师和高校学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大力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宣传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重要成就。征集时间为2019年5月15日至8月15日。作品通过普法网上传,通过审核后将择优在普法网集中展示。具体要求详见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请各区各校积极组织本辖区、本校师生参加。原则上,每所高校报送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至少各2件,每所中小学报送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至少各1件。各区各校要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必要的审核,确保政治立场正确,内容符合微视频征集要求。

(三)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一是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竞赛。在广泛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各地各校根据自身实际,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本市将在10月中旬,结合“新沪杯”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通知另发),推荐或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和高校四个组别优秀学生各一人,参加11月底的全国总决赛。

二是组织开展青少年“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区各校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根据本区本校实际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本市将于9月下旬,遴选出小学或初中组优秀学生一人、高中或高校组优秀学生一人,参加11月底的全国总决赛。本市部属高校纳入上海市高校组的遴选(通知另发)。

(四)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19年12月上旬继续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教育部领导领读宪法部分章节,现场和通过网络直播同步参与的千万师生共同诵读。届时,本市教育系统也将设立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上海分会场,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通知另发)。

四、工作要求

各区各校要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不断将宪法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探索青少年宪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合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宣传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专门新闻通道,各区各校可自行上传新闻,进行全面动态展示。

2019年11月8日(星期五)前,请各区各高校向市教委政策法规处电邮报送:本区本校的阶段性活动总结(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困难问题及工作建议)、活动中的先进案例或典型经验及2020年工作思路(1500字以内,标题为:单位名称+宪法宣传活动总结+联系人+手机号码)。

联系方式:

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

全国“宪法小卫士”网络火炬传递活动上海协调联系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所王歆妙,电话:34603166

市教委联系人:政策法规处陆海佳,23116779,13524140985,活动总结材料报送邮箱:luhaijia@shec.edu.cn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6月10日

    抄送: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市司法局,各行业中等职业学校。

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6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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