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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创建工作的通知(2020/06/10)
   2020-06-10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落实《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行动计划(2019—2022)》(沪教委职〔2019〕26号)文件精神,根据《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指导意见》(沪教委职〔2020〕16号)文件要求,推进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现组织开展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创建工作,创建工作按组织申报、遴选立项、认证验收三个阶段开展,请各学校积极按照本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一、组织申报

各学校立足自身办学定位、师生特点以及办学资源等因素,结合虚拟仿真实训对学生职业能力养成的重要作用,系统推进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依托本校现有资源,选择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产业发展需求相匹配的专业(群)进行建设。依托高新技术,促进信息技术与实训教学的深度融合。创新建设架构,推动开放共享,实现实训教学流程再造,明确重点建设项目,找准创建工作的突破点,制定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发展规划。

鼓励学校多元主体共建,申报学校需完善《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创建工作规划》(附件),于2020年6月30日前将学校创建工作规划(附件)纸质文本5份以及上述材料的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PDF文档)提交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二、遴选立项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创建工作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统筹管理。装备中心将组织专家采用书面评议、答辩评审和现场调研等方式对各学校提交的《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创建工作规划》进行综合评定,择优遴选10个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虚拟仿真实训室创建项目进行立项。立项项目另行公示。

立项项目所在学校要依照规划有序开展建设工作,装备中心组织专家团队,通过开展到校指导、学习交流、专题研讨等活动,对各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创建工作给予指导与支持。各学校主管单位要结合上海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要求和学校发展需要,做好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指导工作。

三、认证验收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的建设周期为2年。在学校创建的基础上,由市教委组织专家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建设的全面认证验收。对认证验收通过的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进行授牌。

注重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的示范引领作用,对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的建设成果加大辐射效应,对先进经验和实训教学成效进行宣传推广。

各项目学校是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创建工作的责任主体,要统筹管理团队、专任教师、技术人员等形成合力,明确各自职责,健全管理机制,做好项目推进的资料积累和过程管理。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潘波 黄显兵

联系电话:55580291  65111272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三门路681号308办公室

电子邮箱:jyjszbb@sina.com

附件:

关于组织开展上海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创建工作的通知.pdf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室创建工作规划.doc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202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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