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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三批上海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的通知(2020/06/12)
   2020-06-12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各有关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进一步推进上海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更多知识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现启动第三批上海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创建工作(以下简称“大师工作室”),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对象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

    二、建设周期及名额

    本轮建设周期为三年,从2021年开始至2023年结束。本轮拟评选1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工作室设在中职学校。

    三、申报条件

    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重点支持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文化创意、节能环保、新能源、现代物流、养老护理、学前教育、旅游服务等领域,依托具有较高科技、较高技术含量的大中型企业,由具有高超技能技艺和良好职业道德的高技能人才领衔。工作室主持人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一)全国总工会授予的“大国工匠”称号获得者;

    (二)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授予的“全国技术能手”称号获得者;

    (三)上海市总工会授予的“上海工匠”称号获得者;

    (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的“技能大师”称号获得者;

    (五)具有在某一职业(领域)技艺精湛、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或有突出贡献的技师、高级技师。

    四、工作职责

    (一)带教教师传授技艺。以“大国工匠”、“全国技术能手”等为带头人,带教教师(面向全市带教不少于6位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优秀教师)、传授绝技(在带教教师基础上,每学年为学生授课不少于120课时),为职业学校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培养一批高素质劳动者和知识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

    (二)提升专业建设水平。促进专业发展,增强相关专业规划和创新能力,构建梯次有序、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合作紧密的产教融合式专业建设合作机制,提升合作学校相关专业在专业领域内具有较高水平和影响力。

    (三)促进校企产教融合。加强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合作,充分发挥大国工匠和技能大师的资源优势,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探索形成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典型案例和经验。

    五、申报要求

    请有申报意向的中职学校,在6月30日之前,将相关申报纸版资料(材料及要求参见附件)报送至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附件:上海职业教育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材料及要求.doc

    联系人及电话:

    市教委职教处    马  骏,23116721

    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赵晓伟,夏国忠,55580260,55580378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2020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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