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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教委法〔2020〕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2020/07/03)
   2020-07-03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文件

沪教委法〔2020〕6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上海市

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

参加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2020年任务安排、中央宣传部等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中宣发﹝2018﹞15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教政法厅函〔2020〕6号)要求,在青少年学生中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现决定举办2020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参与对象

小学、初中、高中(含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含本专科学生)。

三、活动宗旨

各区各校要按照属地化原则,深入推进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推动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在具体工作中,要着力实现以下五个“进一步”:一是要深入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爱国主义教育为重点,紧密结合历史文化和国情教育,进一步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二是要坚持集中教育与日常教育相结合、线上教育和线下教育相结合,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根据学生认知特点设计宪法法治课程,探索发掘相关课程中的宪法法治内容,进一步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要组织开展宪法网络学习和教育实践活动,引导学生认真诵读和学习宪法原文,了解我国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并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四是要组织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持续开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税法等相关法治教育,加强公共卫生和疫情防控等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探索建立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教育长效机制。五是要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通过专题报告、交流研讨、线上培训等方式,普及宪法知识,讲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原则、基本法律常识、学校安全风险防控、教师和学生权利保护与救济等内容,进一步提升教师的宪法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

为全面做好2020年的“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qspfw.moe.gov.cn,以下简称“普法网”)将设立“学宪法讲宪法”专栏,分学段为大中小学免费提供各类宪法教育资源;开设“教师法治培训平台”,组织开展线上教师宪法法治教育培训,为教师免费提供教育教学资源。近期,本市将在“上海教育督查网”(www.easc.sh.cn)的公告栏,转发教育部活动通知和本市各类活动的通知和说明,请及时关注。

四、活动内容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今年12·4国家宪法日结束,本市将开展以下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讲宪法”专题活动:

(一)深入推进线上“宪法小卫士”活动

2020年,教育部将在线上重点开展“宪法小卫士”活动,《“宪法小卫士”2020年行动计划》及相关活动细则将在普法网予以公布。基础教育领域,本市将通过市教委教研室和各区教研部门,把参加“宪法小卫士”活动作为一次中小学生暑假作业,各中小学校要具体做好落实保障工作,形成“人人争当宪法小卫士”的良好局面。高等教育领域,各高校要结合暑假、国庆等节点,组织广大高校大学生积极参加。11月底前,要力争本校大学生参与率不低于50%,努力推动形成高校大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各区各校的参与率完成情况,由普法网实时统计,将作为本市教育系统“七五普法”验收等考核的重要指标。

(二)组织开展“我与宪法”微视频征集活动

为推进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将面向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深入宣传我国宪法的地位、作用和主要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后期通知。原则上,每所高校报送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至少各2件,每所中小学报送教师作品和学生作品至少各1件。各区各校要对报送的作品进行必要的审核,确保政治立场正确,内容符合微视频征集要求。

(三)举办“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

1.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宪法法治知识竞赛。在广泛开展宪法法治学习教育的基础上,各区各校要根据自身实际,围绕宪法,结合诚实守信、规则意识、文明素养、劳动教育、公共卫生、疫情防控、环境保护、未成年人保护、交通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应急管理、防范校园欺凌、禁毒和预防网络沉迷等内容,自行组织开展知识竞赛。本市将在10月中旬,结合“新沪杯”宪法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通知另发),推荐或遴选出小学、初中、高中和高校四个组别优秀学生各一人,参加11月底的全国总决赛。

2.组织开展青少年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演讲比赛。各区各校在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本市将于9月下旬,遴选出小学组、初中组、高中组和高校组优秀学生各一人,参加11月底的全国总决赛(通知另发)。

2020年11月底,由教育部全国教育普法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总决赛。本市部属高校纳入上海市高校组的遴选。前期各地的学习教育活动情况将作为总决赛的重要参考,具体要求详见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公布的实施细则。

(四)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结合第七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教育部将于2020年12月上旬继续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活动将由教育部领导将在主会场领读宪法部分条款,并通过网络视频同步直播的方式组织全国师生共同参与诵读。届时,本市教育系统也将设立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上海分会场,开展全市教育系统“国家宪法日”纪念活动(通知另发)。

五、工作要求

各区各校要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条件保障,健全工作机制,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及时了解并广泛参与,力争宪法教育全覆盖。要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引导广大师生深入学习领会我国宪法的重大意义、基本内容和主要精神,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探索青少年宪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与相关部门协调沟通、加强合作,推动形成多方协同推进宪法教育的格局。要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宪法学习宣传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为活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活动期间,普法网将开通新闻通道,各区各校可自行报送,进行全方位动态展示。

2020年12月8日(星期二)前,请各区各高校向市教委政策法规处电邮报送本区本校的活动总结(工作进展、亮点及难点、典型案例或先进经验等)及2021年工作建议(标题为:单位名称+宪法宣传总结+联系人+手机号码)。

联系方式:

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活动统筹010-88819626;用户支持与新闻报送010-88819614

“宪法小卫士”线上活动上海协调联系人: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所王歆妙 13818228904,23116775(传真)

市教委政策法规处(法宣办)联系人:陆海佳,13524140985,活动总结材料报送邮箱:luhaijia@shec.edu.cn

上 海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0年6月28日

抄送:教育部办公厅,市司法局。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6月29日引发

(沪教委法〔2020〕6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2020年上海市教育系统“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暨组织参加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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