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沪教委信息〔2020〕18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2020/10/12)
   2020-10-12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文件

沪教委信息〔2020〕25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

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市教委各直属学校:

    为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工作部署,总结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大规模在线教育的经验,利用信息技术更新教育理念、变革教育模式,探索信息时代背景下面向未来的新型学校改革试点,助力上海教育现代化,根据《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沪教委信息〔2018〕34号)等文件要求,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创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校的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均可申报,包括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社区(老年)教育机构。项目申报以校为主,也鼓励学区化、集团化和跨学段合作推进。

二、申报学校的条件

(一)申报学校的基础条件

1.学校办学改革探索方面:学校要有积极改革探索的愿望,校长及学校核心管理团队具备面向未来的先进办学理念和改革思路,对问题导向和创新导向的学校整体发展规划有清晰的认识,学校办学规划和实践探索获得全校绝大多数教师的认可。

2.信息化应用环境方面:须具备与学校类型、规模相适应的信息化应用基础,网络信息安全保障到位。建立信息化建设与应用的组织机构与相关制度,具备较好的信息化素养和应用能力,建立有效的激励与运行机制。

3.信息化应用实践方面:学校组织教师结合学校的信息技术环境和条件,创设相对适宜的学习情境,有较好的基于信息技术的教育教学环境和项目。积极参与推进落实市教委部署的教育信息化应用项目,在改进教与学方式、推进学校管理创新和治理能力提升、利用信息技术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和学校管理以及校本优质资源市级共享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有较好的创建基础。

(二)申报学校需提交的材料

各申报学校应基于市、区总体要求,立足自身办学定位、文化积淀、区域特征、师生特点以及办学资源等因素,结合参与教育部、上海市、区级教育信息化项目及推进实施成果,围绕新时代下的立德树人、师生个性化发展等核心理念,提出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的发展目标。关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聚焦信息技术在课程建设、学习变革、学校治理、特色创新等核心业务中的深度融合和创新应用,从建设目标、建设思路、建设内容、特色创新、实施计划、保障机制等方面进行整体谋划,并明确重点建设项目,找准创建工作的突破点,制定本校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创建的三年发展计划。

申报学校需提交《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创建工作申报表》和《XXXX(学校/机构名称)关于创建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的计划》(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2)。

三、申报要求

各区教育局负责所属幼儿园、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社区(老年)教育机构的遴选、推荐工作,原则上每个区最多申报5所,每个区每个学段申报1所,鼓励优先推荐跨学段的一贯制学校(含九年、十二年等),学区化、集团化或跨学段的学校联合体作为一个申报主体。各高等学校以及市教委直属学校、行业主管的中等职业学校直接向市教委申报。

请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以及市教委直属学校、行业主管的中等职业学校于2020年10月15日(星期四)前将申报材料(附件1、2)和汇总表1份(附件3)的Word文档和盖章扫描PDF文档电邮至市电化教育馆。

联系人:市教委信息化工作处李曼;联系电话:23117208

市电化教育馆黄炜;联系电话:65834293;电子邮箱:huangw@shec.edu.cn

附件:附件下载.doc

1.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创建工作申报表

2.XXXX(学校/机构名称)关于创建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的计划(内容提纲)

3.上海市教育信息化应用标杆学校创建工作申报汇总表(区教育局填写)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20年9月24日

 

抄送: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9月25日印发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