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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会计课程期末联考统测的通知(2023/12/05)
   2023-12-05   来源: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智慧财经教学指导委员会      

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会计信息化发展规划(2021-2025 年)》《上海市职业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切实推进“三教”改革,有效实施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新修订的会计专业教学标准,进一步提升会计专业教学质量,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智慧财经教学指导委员会将继续组织上海中职学校2023-2024学年第学期会计专业相关课程期末联考统测工作。

本次统测以自主、自愿为原则,通过联合本市开设会计专业的相关中职学校,对相关课程进行期末统一测试,检验学生会计课程知识技能水平、跟踪各校会计课程教学状态,对接社会和行业需求,以期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并为正在推进实施的会计专业课程改革和教学研究奠定必要的基础。

一、统测范围与对象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开设《会计电算化》(或《ERP基本知识》)、《会计基础》课程的会计相关专业学生。

各校依据实际教学计划安排,自愿报名参加本次期末联考统测。

二、统测组织机构

1.在智慧财经教学指导委员会统一策划下,成立“期末联考统测”专家组,全面负责统测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工作。

2.委托第三方进行期末联考统测的命题、制题及相关技术服务工作。

3.各报名参加期末联考统测的学校,可与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签署技术服务协议,以保障统测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三、统测科目设置和基本要求

本次期末联考统测借助第三方教学云平台,完成《会计电算化》(或《ERP基本知识》)、《会计基础》两门科目的期末联考统测。(其中《会计电算化》提供基于T+软件环境的考试试题以供参加考试的学校进行考前练习)。

 四、统测地点

本次期末联考统测采用云平台的技术,自愿报名参与期末联考统测的学校,在各自所在校内机房完成联考统测,监考人员由各校自行安排,教指委依据联考情况安排督导人员巡考。

 五、报名办法

 1、2023年12月8日前学校提交期末统测报名表。

 2、2023年12月5日在云平台上公布期末联考统测样题,其中《会计电算化》(或《ERP基本知识》)样题公布平台为https://c.chanjet.com;《会计基础》样题公布平台为https://cloud.banxuekeji.com/。

 3、2023年12月29日(周五)13:00-14:30进行正式期末联考统测。《会计电算化》(或《ERP基本知识》)、《会计基础》各90分钟,建议各所参加考试的学校提前30分钟组织学生进入考场或做好线上准备,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4、考试大纲、规程及样题等情况请联系殷老师进行对接。

六、统测报名联系人

  殷老师 18616753663  yinzhha@163.com

  顾老师 13512140788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智慧财经教学指导委员会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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