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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2017/02/09)
   2017-02-09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各中职校:

    根据《关于推荐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的通知》(赛执委函〔2017〕5号)和《关于公布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要求,本市在各中职校组织2017年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工作,各中职校可推荐有经验的教师或企业专家担任相关赛项的裁判员和监督员,具体通知如下:

    一、裁判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心理素质,严守竞赛纪律,服从组织安排,责任心强。

    2.具有高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具有两届及以上省级或行业职业技能竞赛执裁经验,熟悉赛项所涉及职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4.从事赛项所涉及专业(职业)相关工作5年及以上,具有丰富的考评工作经验,能够独立进行评判和评价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

    5.自觉遵守《大赛专家与裁判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6.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无任何违法违纪记录,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并按要求完成指定裁判工作。

    二、监督员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工作负责、原则性强。

    2.熟悉大赛政策与制度,具有5年以上管理工作经验,具备赛项监督所需的沟通与管理能力,能够独立开展工作。

    3.自觉遵守《大赛赛项监督与仲裁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章制度。

    4.本人自愿,工作单位支持,能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按要求完成指定监督工作。

    5.年龄原则上应在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三、推荐程序

    1.各中职校负责组织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登录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网专家信息管理平台(打开网址http://dszjgl.chinaskills-jsw.org/后点击右上角“专家信息管理平台”),并注册个人帐号。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在使用平台时需熟悉大赛专家信息管理平台使用说明书(可在大赛官网http://www.chinaskills-jsw.org/“资源共享”栏下载)。

    2.拟推荐裁判、监督人员注册并登录平台后,按照“专家信息维护--执赛申报申请(其中推荐单位类别请选择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在线提交”的流程完成网上填报,并下载打印《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监督员推荐表》,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后,提交至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四、时间要求

    请各中职校于2017年2月24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提交推荐材料。

    五、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单位: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地址:陕西北路500号

    联系人:陈丽娟

    邮政编码:200041

    附件:关于公布2017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pdf

上海市教委教研室

2017年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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