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各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根据《中央综治委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深入开展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意见》(教社政〔2004〕7号)精神,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青〔2019〕36号)要求,本市高校、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深入开展了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有力推动校园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优化校园及周边环境。经过自评、验收、公示等程序,现决定授予复旦大学等57所高校和黄浦区爱童幼儿园等2192所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2017、2018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称号(具体名单见附件)。
希望获得安全文明校园称号的学校积极发挥示范作用,认真落实国家和本市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制,落实安全管理力量,深入推进安全文明校园建设工作,为广大青少年学生营造良好的成长环境。
附件详见上海教育网站http://edu.sh.gov.cn/。
附件:
2017、2018学年度上海市安全文明校园名单.doc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