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职〔2023〕3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举办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的通知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 文件 |
沪教委职〔2023〕35号 |
各区教育局,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上海市职业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等要求,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深化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提高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课堂教学质量,经与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研究,决定举办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以下简称“教学法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职业教育的重要指示,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优化类型定位,深入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抓住课堂教学“主渠道”,构建“三全育人”体系。面向教育现代化,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教学变革创新,激励广大教师树立新的课程理念,转变教师角色,遵循学生认知特点和学习规律,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发挥学生主体性,促进学生学习,使课堂教学更贴近学生实际,提高教学实效,助力学生成长成才。
二、基本要求
(一)教学法比赛要坚持育人导向,落实课程思政,将价值塑造、知识传授和能力培养三者融为一体,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注重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及劳模精神培育;要有效落实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规范教材选用与使用;要融入“岗课赛证”综合育人要求,将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典型生产案例及时纳入教学内容,契合职业教育的类型定位。
(二)教学法比赛要坚持改革赋能,致力于课堂教学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关注育人成效;要推动教学改革创新和教师教学理念更新,强调理论与实践一体化教学,突出“做中学、做学一体”,彰显职教特色;要推动数字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构建线上线下混合教学的有效模式;要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发挥学生主体性,关注学生多样化需求,创新多维度、智能化教学评价。
(三)教学法比赛要面向全体教师,加强集体探究,共同切磋教学技艺,倡导行业企业专家参与教学,打造一批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优秀教学范例;要引导教师扎根课堂,锐意改革,鼓励中青年教师脱颖而出,涌现一批理念领先、业务精湛的学科、专业带头人和职教名师。
(四)教学法比赛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比赛程序组织实施,严肃评审纪律,规范操作程序,杜绝违规行为,确保推选出具有真才实干的教师,推动中等职业教育教师队伍质量整体提升。
三、组织机构
(一)教学法比赛在市教委指导下,由市教师教育学院(市教委教学研究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教学法比赛成立总评审委员会(简称“总评委”),负责总评工作。总评委由市教委、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市教师教育学院(市教委教学研究室)、职业教育专家、行业企业专家以及学科和专业骨干教师等组成。
四、参赛对象
本市中等职业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含实训指导教师)均可参加,五年一贯制新型高职院校承担前三年课程的教师也可参加,鼓励企业特聘兼职专业教师参加学校层面的教学法比赛。
五、获奖条件
(一)个人获奖条件
1.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有良好师德,关爱学生;
2.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效果明显,同行和学生反映好;
3.改革创新意识强,能积极主动进行教学法研究和实践;
4.参赛课质量高,教学方法改革有突破,教学手段新颖,职教特色鲜明。
(二)集体获奖条件
1.组织落实,计划周密,专人负责,措施到位;
2.有激励措施,教师参与面广,配套活动丰富;
3.初赛操作规范,改革创新特色明显;
4.成效显著,教师教学整体水平有较大提高。
六、表彰办法
(一)学校主管部门表彰
对学校获奖教师的表彰,可由各学校上级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二)市级表彰范围和名额
市级个人表彰设一等奖35名左右,二等奖70名左右,三等奖105名左右,另设优胜奖若干名。市级集体表彰设优秀组织奖,获奖名额为参赛学校的30%左右。
对获奖教师个人,由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市教师教育学院(市教委教学研究室)颁发证书,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予以奖励。
对优秀组织奖,总评委根据各单位报送的材料和教学法比赛中实地考察了解的情况进行评定,由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和市教师教育学院(市教委教学研究室)颁发证书。
教学法比赛成果将在上海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进行公布、展示与交流。
七、工作步骤
教学法比赛分初赛、复赛、总评、优秀教学资源开发4个阶段。
(一)初赛(2023年9月—12月)
1.初赛组织
初赛以学校为单位进行。各学校要成立比赛工作领导小组,面向全体教师,充分动员、广泛发动,积极开展初赛。要发挥教研组织在教学改革和创新过程中的引领作用,通过教学法比赛提高教师教学水平。
学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学校初赛工作的领导和组织,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初赛顺利进行。对符合获奖条件的教师和学校给予表彰奖励,并按规定名额择优推荐初赛获奖教师参加市级复赛。其中推荐2人及以上参加复赛的,公共基础课与专业课须保持适当比例,专业课教师的比例应不少于50%。推荐参加复赛的课题不得与初赛重复。
各校在初赛启动前应制订本校初赛工作方案和初赛计划安排表,并于2023年9月20日前上报市教师教育学院(市教委教学研究室)。
2.初赛办法
学校初赛由参赛教师按本人学期授课计划自行申报。在授课计划规定的授课时间内,通过说课、听课、评课的方式进行。
3.初赛材料上报
初赛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从初赛获奖教师中择优报送参加市级复赛教师名单,名额控制在学校初赛参赛教师总数(专任教师)的5%以内,并于2023年12月29日、30日内将有关材料和复赛推荐名单报送市教师教育学院(市教委教学研究室)。
报送材料包括:
(1)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学校初赛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
(2)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学校初赛教师名单(附件2)。
(3)学校初赛教师的参赛课教案和说课材料。
(4)参加复赛教师的个人材料,包括: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复赛参赛教师推荐表(附件3),复赛教师参赛课教案、说课材料以及反映教学法研究和实践的有关论文。
申请参加市优秀组织奖评选的单位须提出市优秀组织奖参评申请,报送教学法比赛的总结材料。总结材料要求客观反映学校开展初赛的真实情况,要求思路清晰、数据翔实,用具体案例说明取得的成效。
(二)复赛(2024年2月—6月)
1.复赛组织
根据学校主管部门推荐参加复赛教师的学科、专业情况,成立相应学科、专业评审组,通过现场听课、教师说课及审阅相关资料(教案、教学说明、课件、授课计划、课程标准等)进行复赛评审,提出获奖建议。
2.复赛办法
各学科、专业评审组根据参赛教师授课计划,与参赛学校确定复赛时间,到学校现场听课,上课结束后随即组织参赛教师说课。复赛不能影响学校正常教学,应体现课堂教学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
要求学校统一安排复赛参赛课的全程录像,制作片头和片尾,并及时提交。拍摄要求见附件5。
(三)总评(2024年7月—10月)
总评委根据各学科、专业评审组意见,评定教师获奖等第,同时评出优秀组织奖获奖单位。
(四)优秀教学资源开发(2025年2月—6月)
注重发挥教学法比赛的平台功能,积极扩大辐射效应,推动“教赛研训”一体,组织深度开发一等奖及部分二等奖获奖课的教学案例,不断丰富教师研修资源。各学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市级专题教研与展示活动,学校组织全体教师专题学习与深入研讨,引领教师专业成长。
教学法比赛各阶段相关资料的报送方式另行通知。
联系人:陆勤超,联系电话:62179031,13918845542
所有附件请至上海教育网站http://www.shmec.gov.cn信息公开栏下载。
附件:附件1-5.doc
1.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学校初赛情况汇总表
2.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学校初赛教师名单
3.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复赛参赛教师推荐表
4.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课堂教学评价表
5.第九届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教学法比赛课堂实录视频拍摄要求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23年8月22日
抄送:各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直属事业单位。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8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