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教委信息〔2019〕33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教育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19-10-30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
文件 |
沪教委信息〔2019〕33号 |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上海教育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各区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教育数据采集管理,推动归集整合,保障数据安全,促进数据共享开放,发挥数据价值,并明确相关单位的职责和权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三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教育部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教育数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发厅〔2018〕1号)、《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号)等文件,结合本市教育工作实际,市教委研究制定了《上海教育数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9年10月11日 抄送: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0月2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