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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十足!四川职教改革实施方案出炉
作者:陈淋   2020-09-25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   

日前,四川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四川省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定下我省职教发展总体目标:经过5至10年左右时间,我省职业教育基本完成由政府举办为主向政府统筹管理、社会多元办学的格局转变,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产业特征、技术属性更加鲜明,职业院校的优势特色、专业特点、服务能力更加凸显,纵向贯通、横向融通的职业教育培养体系基本建成,校企协同、工学结合的育人机制改革取得明显成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大幅提升,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我省将从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质量、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设高水平教师队伍等多个方面下足功夫,改革促发展。

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将于公办职业院校享同等政策

《实施意见》明确: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大企业举办或参与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允许企业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培训,鼓励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等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

同时,赋予学校在专业设置、教师评聘、教师待遇、校企合作等方面更多的自主权。从事学历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职业院校在招生、办学评估等方面与公办职业院校享受同等政策。

两年后 高职学校招收中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计划比例将达到50%左右

另外,《实施意见》提出,要将动手实践内容纳入中小学相关课程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中高职教育衔接推进计划,拓宽五年制、“3+2”“3+3”“3+4”等多种衔接渠道;在学前教育、护理、养老服务、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对初中毕业生实行中高职贯通培养的招生规模。稳步提升普通高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到2022年,高等职业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计划比例达到50%左右,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升入本科的比例达到20%左右。建立“职教高考”制度,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试招生办法。制定中国技能大赛、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获奖选手等免试入学政策。推进资历框架建设,探索实现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

两年后,全省中职学校和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大体相当

我省还将优化职业院校布局结构。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整合1200人以下的“小、散、弱”中等职业学校,采取合并、托管、集团办学、校园土地置换等措施,科学配置并做大做强职业教育资源。规划新建的职业院校向产业和人口聚集区集中,鼓励将职业教育办到产业园区。到2022年,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校均规模达到3000人以上。优化中等职业教育生源布局,加强省级统筹,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到2022年,全省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在校生比例实现大体相当。

我省将打破学校类型界限、条块分割的藩篱,推进技工学校与中等职业学校融合发展,支持有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创建技师学院。完善招生机制,建立高中阶段统一招生平台,鼓励初中毕业生自愿跨区域选择中等职业学校和专业。

打破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限制,在保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大体相当的地方,鼓励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学生学籍互转、学分互认,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相互融通。实施中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重点支持建设50所示范中等职业学校和100个示范(特色)专业。

重点建设15所左右高水平高职学校和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实施省级“双高计划”,重点建设15所左右高水平高等职业学校和50个左右高水平专业群。支持“双高计划”建设学校在服务高端产业或产业高端的专业试点举办本科层次职业教育。实施高等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工程,建设一批一流课程教材、一流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流教师教学创新团队、一流专业教学资源库、一流虚拟仿真实训中心。根据高等学校设置规定,将符合条件的技师学院纳入高等学校序列,对符合条件的高等职业学校可按程序增挂技师学院牌子。

重点建设15所左右应用型本科转型发展示范校、200个应用型示范专业

《实施意见》提出,要开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试点,探索在优质高等职业学校基础上规划建设本科职业大学,积极发展本科及以上层次职业教育。推动具备条件的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变,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开办应用技术类型专业或课程,重点建设15所左右应用型本科转型发展示范校、200个应用型示范专业。

另外,建立专业动态调整和预警机制,支持每所职业院校重点建设2至3个骨干专业群。推进职业院校共建共享职业教育资源,探索实施跨校选课、学分互认和学习积分。推进教师、教材、教法改革。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到2022年,认定300门职业教育精品在线开放课程、200种校企合作开发的“双元”特色教材和100个虚拟仿真实训项目。

我省还将鼓励和支持相关企业申报“1+X”证书制度试点培训评价组织,开发和推广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鼓励企业出资源、出标准,学校出师资、出课程,学校和企业共同考核认证并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打造15个左右在全国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示范性职教集团

根据《实施意见》,我省将实施产教融合行动计划,在电子信息、智能制造等领域培育和打造15个左右在全国具有知名度和影响力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15个左右开放共享、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型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另外,我省允许职业院校教师、企业技术人员在完成本单位工作任务前提下,经所在单位同意后,兼职从事技术创新、科技开发、成果转让和决策咨询工作,并按规定取得合法报酬。

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

自2020年起,除“双师型”职业技术师范专业毕业生外,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在职业院校实行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公开招聘。

我省将探索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破除“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唯身份、唯奖项”的顽瘴痼疾,构建分类清晰、名称统一、科学规范的职业院校教师职称制度。教师依法取得的科技成果转化奖励收入不纳入绩效工资,不纳入单位工资总额基数。

探索通过“专升本”模式,以“三年职业教育+两年师范教育”形式培养一批职教师资;通过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培养一批具有工科背景的教育硕士。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落实教师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探索适应职业技能培训要求的教师分级培训模式。到2022年,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总数超过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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