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资建设
上海科技管理学校组织《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专题培训
作者:招就办 徐燕   2022-04-30   来源:上海科技管理学校   

根据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关于组织参加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专题培训的通知》(职教所[2022]35号)文件要求,2022年4月27日上午8:50,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周卫民(主持工作),教务科科长陈庆华,学生科科长章旺学,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丁芳,就业管理员徐燕齐聚线上参加专题视频会议。

本次会议共历时3.5小时,分为六个部分,就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的相关内容进行逐条分析,主题明确,内容丰富,分析详实。

首先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副主任曾天山就《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修订)》(以下简称《规定》)修订的背景和总体情况,修订后具体内容、明确责任,加强落实等方面进行解读,强调优化实习内涵,完善实习组织,细化实习过程管理,强化学生权益保障,夯实实习安全防线,强化实习监督处理,加强实习鼓励激励,并从学校、实习企业、实习学生、实习学生监护人、行政部门、社会大众等方面提出殷切希望。

许世建博士站在政策层面对《规定》进行了解读,要求大家理解职业教育育人本质,即学习实习是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的重要体现;强调守住学生权益底线,着力解决实习内容不对口、强制实习、中介机构参与学生实习、学生实习加班与考勤、学生实习报到和费用等问题,提出从把实习融入校企协同育人范畴,规范实习单位选择,完善校内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等方面更新工作方法。

江苏农林职业学院简祖平院长就《职业学校实习学生权利保障》谈到四个方面问题:强化1个严禁,27个“不得”,要求落实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协议,强调保护学生实习权、信息权、劳动保护权、劳动报酬权、人身权、财产权等6个权利,要求职业学院、教育行政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保险公司、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适时介入,全方位保障学生实习安全,着力做好《实习权利告知书》和签订三方补充协议,确保学生权利得到落实。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崔敬就《规定》第34条—第36条进行解读,提出落实实习责任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对学徒制学生实习实现保险全覆盖和工伤保险的建议,并就相关善后工作提出的具体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处长王志刚就实习实践工作提出相关建议,要求从优化制度设计、拓展实习空间、妥善处理考试与实习矛盾,开发实习管理系统,狠抓落实强化监督等方面开展细致工作。

最后,教育部职成司副司长谢俐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把握实习本质,坚持标本兼治;二是聚焦突出问题,精准靶向发力;三是狠抓政策落实,细化管理措施,严格做到“六化”即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本地化、信息化、责任化,把学生实习工作落地落细。

会议之后,我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周卫民(主持工作)立刻同与会小组交换会议培训心得,布置专题会议研究实习实训相关工作要求,并提出具体措施。首先,明确相应职责和具体要求。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就业指导老师以及实习班主任再学习。针对培训会中提出的问题,开展内部自查整改,做到立行立改。下一阶段,明确实习单位标准,严格实习单位遴选程序,规范出外实习流程,保护学生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学生实习与管理相关制度,成立校内监督和管理机构,加强学生实习过程中的管理,接受投诉和政策落实工作。

周校长同时提出:学校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准确把握实习的本质,坚守实习育人初心,切实把实习作为必不可少的实践性教育教学环节,持续加强规范管理、长效治理。严守实习基本规范和底线红线,针对实习关键节点的行为准则,规避1个“严禁”、27个“不得”。落实实习管理协同机制,与合作企业共同制定工作方案,按照要求落实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签订三方协议。强化实习监管和问责,按照实习流程,层层落实责任,成立监察机构,对实习工作进行监管,并实行一票否决制。

本次会议是对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的一次培训,同时也是新的工作要求,我们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学生实习管理和相关要求开展工作,并随时接受上级部门以及学生及其家长的监督指导,为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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