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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海市职业院校第五批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费用核定的通知(2022/05/17)
   2022-05-17   来源:上海市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专家委员会      


相关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和上海市教委关于1+X证书制度试点的系列文件精神及工作要求,受上海市教委职教处委托,上海市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1+X专委会”)特组织开展本市职业院校第五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以下简称“1+X证书”)考核费用的核定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件依据

本市职业院校1+X证书考核费用核定工作严格依据《关于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的公告》(教职所〔2020〕22 号,详见附件1)、《关于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费用核定和支出相关事项的说明》(《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落实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及相关说明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0〕11 号附件内容,详见附件2)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院校1+X证书考核成本核定的工作指导意见》(沪教委高)〔2021〕7 号,详见附件3)等相关文件精神开展。

二、对象范围

在本市各职业院校试点专业已组织过学生考证或2022年底前将组织考证,且尚未核定过考核费用的相关1+X证书。已经通过本市费用核定的1+X证书无需再次核定(名单见附件4)。

三、材料要求

(一)提交材料内容

1.考核费用方案。培训评价组织要根据考核成本的实际内容和核定标准,制定详细、合理的1+X证书考核费用方案,明确具体支出范围和标准说明。需以函件形式进行提交,函告对象为“上海市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专家委员会”,函件需加盖培训评价组织印章(确因疫情无法盖章的,可后续根据要求进行补章)。

一个培训评价组织开发多个1+X证书,且相关证书均在上海职业院校开展试点的,每一个证书需单独提供费用方案说明。

2. 1+X证书上海试点院校总体情况表和 1+X证书考核费用方案上海试点院校意见征询反馈表。培训评价组织根据上海试点院校的参加考证情况填写“1+X证书上海试点院校总体情况表”(见附件5),培训评价组织制定的考核费用方案应广泛征询本市试点院校意见,并由试点院校相关部门出具书面反馈意见(见附件6)。

反馈表的数量要求:如在上海的试点院校数超过3所,反馈表的数量不少于试点院校数的三分之一(且不少于3所)。如试点院校数不足3所,征询反馈表的数量为全部试点院校数。

3.相关佐证材料。证书考证费用方案经过会计事务所核价的,可提供审核说明(复印件);没有会计事务所核价说明的,需提供能说明费用方案合理性的其它有关佐证材料(相关说明需严格遵循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具体见附件2,否则将视报价不合格)。

(二)提交时间与方式

以上三项材料电子版须于2022年5月31日(星期二)17:00前发送至1+X专委会工作邮箱:shanghai1jiax@126.com。

本次递交的材料以电子材料为准,暂不需提交纸质材料。后续如有需要补交纸质材料,则另行通知。

四、其他说明

(一)根据本市职业院校1+X证书考核费用核定工作流程,1+X专委会将组织专家对考核费用方案等相关材料进行论证,形成专家核定意见。核定通过的1+X证书考核费用清单报上海市教委职教处备案,并反馈至各培训评价组织予以公示,作为收取本市职业院校学生相应考核费用的依据。

(二)2022年上半年只组织本次费用核定工作,如因培训评价组织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有关要求,考核费用方案不合理等原因,造成本次费用核定不通过,将不纳入本批进入后续流程。

(三)上海市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专委会秘书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冉 玲 15320347321    庄敏 19121758479

(四)本通知及相关附件将通过“上海职教在线”“高职教学诊改与质量提升”等微信公众号进行发布。

附件:

附件1--《关于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成本上限设置方案的公告》(教职所〔2020〕22号).pdf

附件2--《关于在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费用核定和支出相关事项的说明》(教职成厅函〔2020〕11号 )附件内容.pdf

附件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本市院校1+X证书考核成本核定的工作指导意见.pdf

附件4--2021年上海市1+X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核费用标准(第1-4批).doc

附件5-- 1+X证书上海试点院校总体情况(培训评价组织填写).doc

附件6-- 1+X证书考核费用方案上海试点院校意见征询反馈表(试点院校填写).doc

上海市职业院校1+X证书制度试点专家委员会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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