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通知
关于征集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的公告
   2023-04-03   来源: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为扎实做好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赛项规程、赛题编制工作,进一步提高规程、赛题编制质量,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规划(2023-2027年)》,现面向全国征集大赛赛项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

一、征集对象

全社会有意向支持大赛工作的行政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以下简称“编制单位”)。

二、工作要求

1.编制单位须具有相关领域大赛经验,无不良社会记录,无被投诉、被举报情况。

2.同一编制单位可提交不超过三个设赛方向的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

3.编制单位在同一设赛方向提交的赛题素材原则上不少于三套,各套赛题素材之间重复率不超过30%,须同步提交每套赛题素材对应的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

4.编制单位须严格根据《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方向指南(2023-2027年)》(附件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方向基本信息表》(附件2)所列设赛方向,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模板)》(附件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编制说明》(附件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题库编制说明》(附件5)《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题库建设规范》(附件6)规定的要素和格式编制。

5.拟试点组织开设教师赛和师生同赛,详见《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教师赛和师生同赛设赛方向汇总表》(附件7),其中,教师赛设赛方向应提交学生赛和教师赛方案各一套。

6.规程和赛题编制应遵循“尽量不用设备、尽量选择通用设备、尽量降低设备价格”的原则,如涉及平台或设备,不得出现指定平台和设备,一经发现,视为无效。涉及的平台或设备原则上单个赛项(含所有模块)软件类工具或平台总价不超过10万元,大型设备类器材或平台总价不超过50万元。

7.编制单位须对所设计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内容进行科学性、合理性验证,原则上应在不少于2所不同水平的院校中开展赛题难度、区分度测试,并提供测试验证报告和设赛方向内容说明表(附件8)。

8.编制单位提交的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应无版权或著作权等纠纷,一旦提交,大赛执委会有权对其进行复制、改编、发布等活动。

9.征集到的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仅作为编制规程和赛题的参考。如征集到的规程建议和赛题素材数量不足或质量不高,该方向暂缓办赛。

10.编制单位须对所提交材料负责,法人签字盖章后,按规定时间提交至大赛执委会,逾期不受理。

三、材料报送

编制单位于2023年4月10日前(以邮寄日期为准)将附件3、附件8、赛题素材及验证报告的纸质盖章版(一式2份)报送至大赛执委会,同时将电子版(WORD版及盖章扫描版)发送至指定邮箱:gcst@chinaskills-jsw.org。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郭老师 010-58556742

董老师 010-58556725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4号富盛大厦1座16层大赛执委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附件:附件1-8

1.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指南(2023—2027年)

2.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方向基本信息表

3.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模板)

4.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编制说明

5.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题库编制说明

6.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题库建设规范

7.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教师赛及师生同赛设赛方向汇总表

8.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设赛方向内容说明表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执行委员会

(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代章)

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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