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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2024/01/15)
   2024-01-15   来源: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各相关学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23〕26号),受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委托,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拟在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认定基础上,择优推荐课程参与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提升职业学校关键办学能力为核心,深入实施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建设一批课程内容精品、教师水平精湛、教学效果精准的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推动职业教育优质数字资源开发与开放共享,充分发挥在线课程在推进职业教育数字化转型升级、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均衡、深化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完善国家、市、校各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培育、遴选、共享、应用和持续建设机制,带动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整体提升。

二、申报范围

(一)遴选数量

2023年拟认定15门左右中等职业教育市级在线精品课程,并择优推荐7门参与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

(二)申报范围

申报课程包括学校承建的市级在线开放课程、网络课程以及自建使用效果好、具有特色的校级在线课程。

申报课程应为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含五年一贯制职业院校中职学段)相关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在教学中实际开设的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程、专业(技能)课程(含实训实习)等。

已入选 2022 年国家在线精品课程的,不得再次申报。参加 2022年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但未入选的课程,如持续建设完善,且在 2022—2023 学年实际开课的,可以再次申报,但须说明建设更新等情况。凡已被认定为2022 年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市级在线精品课程但未被推荐参与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的,如持续建设完善,可以再次申报,但不再重复认定为2023年市级在线精品课程,仅作推荐2023年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的备选课程。

三、申报要求

(一)课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贯彻国家职业教育有关教学标准。课程目标定位准确,内容完整,结构合理,逻辑清晰,资源丰富,有机融入课程思政元素。公共基础课程内容及时反映新知识,体现学科知识与行业 (或职业) 应用场景的融合;专业 (技能)课程紧密对接岗位实际,反映相关领域新方法、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体现专业数字化转型。鼓励与行业企业等合作开展课程建设与实施。

(二)课程总学时不低于32学时,至少在课程平台上完成两(学)期的在线教学或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实践,在同类课程中教学效果良好,有市级在线开放课程或其他市级课程与教学改革项目建设基础的优先。

(三)体现教师教材教法改革成果,课程教学活动 (包括但不限于在线教学、测试、作业、考试、答疑、讨论等) 完整丰富并有效实施,有效防范刷课、替课、替考行为。课程教学管理制度完备,教学全过程管理严格有序,教学支持保障条件良好,未发生过较大及以上教学事故。学习过程数据完整,学生受益面广、参与度高、获得感强。

(四)教学团队师德师风优良,结构合理,教学能力突出,数字素养高,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扎实的专业功底。专业课团队主要成员中应有“双师型”教师。课程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同一课程负责人限牵头申报一门课程。课程团队主要成员不超过 5 人。

(五)全面落实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注重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探索增值评价,健全综合评价。鼓励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开展学习行为的精准分析,个性化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效。

(六)数字化教学资源丰富、形式多样、原创度高、质量精良、符合大众审美,教学案例使用得当,语言文字、图片、地图等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无知识产权、肖像权争议。

(七)课程平台资质符合要求,运行安全可靠,内容审核把关能力强,界面良好,能够在多种终端上运行。各单位推荐的课程,应接入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承诺提供不少于 5 年的教学服务,并动态更新教学资源。

(八)鼓励申报新一代信息技术、高档数控机床和机器人、航空航天装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新能源汽车等先进制造业相关领域专业课程;智慧健康养老、婴幼儿托育、现代家政等现代服务业紧缺领域专业课程;粮食安全、智慧农业等现代农业重点领域专业课程;与传承民族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专业课程;体现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共建的课程;教随产出,服务国际产能合作和中国企业走出去,促进我国文化教育软实力提升的“职教出海”相关课程。

四、工作安排

按照申报、评选、推荐开展工作。各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一贯制学校中职学段)拟申报、推荐课程须在本学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5 天,公示期无异议或经核查不影响推荐方可报送。

(一)申报。各中等职业学校(含五年一贯制院校中职学段)可提出申报。如拟向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职业院校教学(教育)指导委员会申报的,不得重复多头申报。涉及多个学校共建的课程,由牵头学校申报。同一课程不得拆分申报。

(二)评选。专家组参照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详见附件1),通过查看在线课程及申报材料进行评选,认定202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市级在线精品课程。对申报材料和数据造假的,取消该课程遴选资格。

(三)推荐。根据专家组评选结果,在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市级在线精品课程(含2022年已被认定且再次申报的)中择优推荐7门参加国家级在线精品课程遴选,并组织相关课程接入国家智慧教育平台。

五、持续建设与管理

入选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须每学年动态更新教学资源,并提供入选后不少于5年的教学服务。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将对接入的各类在线精品课程运行情况进行持续监测,对于未按要求持续提供教学服务、出现严重质量问题、课程团队成员出现师德师风等问题的课程,将按规定追责问责。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将继续支持上海市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常态化推进在线精品课程建设、应用和推广。学校承担在线课程教学管理主体责任,应建立健全课程建设与管理制度规范,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格学生在线学习行为要求和纪律,完善课程监督机制。

六、材料报送

(一)申报材料

1.学校公示。

2.申报书(详见附件2)。

3.佐证材料,全部佐证材料合成1份PDF文档(详见附件3)。

4.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及平台承诺书(详见附件4)。

(二)报送方式

1.各校申报团队登录“上海中等职业市级在线精品课程申报平台”,完成课程基本信息、授课教师团队的填报及申报书与佐证材料的上传。学校议定申报课程以后,按要求完成推选公示。在公示无异议的基础上,将申报账号分配给相关课程团队。课程团队完成填报和资料上传后,学校指派专人登录审核账号进行填报审核,所有申报材料审核无误以后以学校为单位作正式提交。具体按“上海中等职业教育市级在线精品课程申报平台学校用户操作手册”相关说明操作(详见附件6)。

2.学校公示及申报书加盖公章后于2024年2月17日前寄送至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寄送地址:静安区陕西北路500号;收件人:应宏芳,13795209195。

3.申报书及佐证材料电子稿同时发送至yinghongfang@shec.edu.cn,申报书命名格式为“学校+学科(专业)+课程名称+申报书”,佐证材料命名格式为“学校+学科(专业)+课程名称+佐证材料”。

(三)市级在线开放课程平台数据服务申请

在本次申报佐证材料中,要求课程所在平台配合申报课程提交“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及平台承诺书”,凡历年通过验收的市级在线开放课程如需要平台提供统计数据,请按“关于申请上海市职业院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的流程说明”(详见附件7)要求,于2024年2月2日前提交申请。对申请流程规范、信息完整的课程,平台将于2024年2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盖章承诺书的扫描件。为数据统计需要,市级平台从2024年2月2日17:00起将关闭所有样例课程的编辑权限,如仍有课程调整需要,务请于此前完成。

工作联系人: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  孙淑文  18116286298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应宏芳 13795209195

附件:附件1-7.docx

1. 2023年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观测指标

2. 2023年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市级在线精品课程申报书

3. 佐证材料清单

4. 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及平台承诺书

5. 在线课程教学事故分类和级别

6.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市级在线精品课程申报平台学校用户操作手册

7. 关于申请上海市职业院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课程资源与学习数据的流程说明

上海市教师教育学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学研究室)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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