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等精神,丰富中小学生职业体验,促进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相互沟通、协调发展,推进普职融通,打造职业体验的多元学习与互动平台,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2016年上海市学生职业体验日”活动(以下简称“职业体验活动”)。现将有关职业体验活动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核心理念为指导,发挥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实训中心和特色校园文化等优质资源服务社会的功能,通过开展职业体验活动,让中小学生“走进一所职校、体验一个项目、了解一门职业、感受一种文化”,培养职业兴趣和职业意识,展示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果,让社会了解职业教育,扩大职业教育影响力。
二、活动主题
体验职业,发现自己,启迪未来
三、组织机构
“职业体验活动”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办,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承办。设立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成员由市教委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成员由市教委有关部门、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上海教育》杂志社、新民晚报等负责人组成,办公室设在上海市教委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四、“职业体验活动”时间及报名办法
“职业体验活动”时间为4月16日、4月17日、4月23日和4月24日四天,开放学校选择2天及以上。3月下旬,新民晚报和“第一教育”微信公众平台公布具体报名方法和职业体验项目。
五、“职业体验活动”要求
1.本市中职学校原则上应全部向社会开放。学校要发挥开放实训中心、品牌特色专业和行业企业优势,积极开发职业体验项目,满足广大中小学生对各类职业技能的兴趣。
2.每所学校职业体验项目不少于3个。“职业体验活动”要注重贴近生活,适合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体现职业教育专业的时代性、职业性和应用性,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职业意识。
3.“职业体验活动”要将职业体验项目、“真人图书”、校园文化展示和职业生涯发展教育有机结合,整体设计,合理、有序的安排。“职业体验活动”以半天为一个活动单元,引导中小学生了解职业教育、体验职业乐趣、展望职业前景、树立职业理想,领略职教风采。
4.开发职业体验项目课程。有条件的学校要积极探索开发适合不同年龄段的学生职业体验项目课程,突破“一日游”的限制,开发多次体验、渐次深入的课程,提高职业体验的实效。
六、组织实施
1.各区县教育局、各学校有关行业主管单位要加强对学校开展“职业体验活动”指导,各中职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职业体验活动”的重要意义,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确保“职业体验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2.要围绕“职业体验活动”主题和内容要求,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开展丰富多彩具有本校特色的职业体验活动;要创新活动内容和形式,开发一批有职教特征、专业特色、学生特点的“职业体验活动”项目,丰富体验活动内涵。
3.要以“职业体验活动”为契机,做好顶层设计,制订“职业体验活动”计划和实施方案,努力形成具有学校特色的活动项目,建立一个良好的“职业体验活动”运行机制,推进体验日活动的健康发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教委职业教育处:黄蕾,23116717(邮箱:zcjc@shec.edu.cn);
市教委教育装备中心:潘波,55580291(联系地址:虹口区三门路681号,邮编:200439,电子信箱:jyjszbb@sina.com)。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201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