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你们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请示收悉。为进一步推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促进中等职业教育与应用本科教育衔接,经上海市教育评估院组织专家评议,并经我委研究,同意2017年在有关学校部分专业(见附件)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相关教育教学及管理要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4﹞29号)相关规定执行。相关高等学校在招生中须安排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毕业生招生计划。
希望你们切实加强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的管理,建立试点工作保障机制,不断总结积累试点经验,优化一体化人才培养方案,加强学生职业生涯指导工作,确保试点工作顺利推进,为加快培养知识型、发展型技术技能人才作出积极贡献。
特此批复。
附件:
上海市2017年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专业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院校、专业一览表.doc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7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