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公布第二批上海市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
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名单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沪府发〔2015〕9号)《上海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5—2030年》(沪教委职〔2015〕30号),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上海市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申报上海市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的通知》(沪教委职〔2014〕32号),经各有关单位申报、专家评审,确定上海市新材料协会、上海市物流协会、上海市室内环境净化行业协会等3家行业协会为第二批上海市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现予公布。
希望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师企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全面推进教师企业实践培训。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模式,加强对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培训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和效果评价,提高项目实施质量。
联系人:马骏;联系电话:23116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