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高等院校,各有关中职学校:
为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和《上海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19-2022年)》精神,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沪教委职〔2012〕2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沪教委职〔2014〕29号)和《关于上海市职业院校制订中高职教育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沪教委职〔2018〕20号)等文件要求,市教委委托市教育评估院组织开展2022年度中高贯通专业(五年一贯制专业参照中高贯通要求)和中本贯通专业的前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围绕上海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上海现代职教体系规划,继续选择行业岗位技术含量较高、专业技能训练周期较长、熟练程度要求较高、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社会需求量较大、招生就业需求较为稳定并且适合中高或中本贯通培养的专业开展。
2.申报院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需要,经充分的市场需求调研,明确岗位技术技能要求,一体化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关于中本贯通,高等学校原则上可申报1-2个中本贯通专业,每个专业可与1-2所中职学校合作;中职学校原则上申报1个中本贯通专业,且要明确主要合作院校。
3.本科院校下设高职学院申报中高贯通专业需与本科院校的整体发展定位相符,本科院校申报中本贯通专业需与本科院校的整体发展定位相符,需以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为目标。
4.为进一步优化中高贯通专业点布局,理顺中高贯通培养机制,不断提升中高贯通培养人才质量,增强社会认可度吸引力,本次中高贯通申报工作把握以下5条引导性意见。
(1)中职学校应在已建立贯通培养体系(已有贯通专业点的高职)内,开展新专业点申报。
(2)新申报的中高贯通专业对应高职专业和中职专业应在《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同一个专业大类内,且有清晰明确的对应关系,申报专业不带专业方向。
(3)在2018-2020年开展的中高贯通培养模式跟踪检查中,结果为“一般”贯通专业点对应的中职学校,不再受理申报。
(4)2020、2021连续2年实际招生人数未完成招生计划70%的中高贯通专业点对应的中职学校,不再受理申报。
(5)高职学校在保持中高贯通总体规模稳定的情况下,可对现有专业点结构进行调整优化,申请增加优势贯通专业点或招生计划,停招若干贯通专业点。
各中高职院校申报专业如有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因学校发展目标需要,可由中高职院校共同向职教处提出申请,经我委相关处室共同研究讨论后根据质量发展与专业布局统筹考虑。
二、申报材料
(一)中高贯通专业申报材料
1.中职学校和高职院校申报的公文;
2.高职院校申报两个及以上专业排序表;
3.中高贯通专业招生简章;
4.中高贯通培养模式申报表;
5.人才需求的市场调研报告;
6.工作方案;
7.人才培养方案。
(二)中本贯通专业申报材料
1.中职学校和高等学校申报的公文;
2.高等学校申报两个及以上专业排序表;
3.中本贯通专业招生简章;
4.中本贯通培养模式申报表;
5.人才需求的市场调研报告;
6.工作方案;
7.人才培养方案。
以上材料第1、2项一式1份,有关高等学校申报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排序表需包含学校、专业和排序等信息,排序不能并列,加盖有关高等学校公章。其余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一式8份。同时每个申报专业需填写《2022年度上海市中高职、中本教育贯通培养模式院校申报评议申报专业基本情况表》(电子版),将以上所有材料刻录成光盘一并报送至市教育评估院。
(相关材料格式见沪教委职〔2012〕25号文、沪教委职〔2014〕29号文、沪教委职〔2018〕20号文。本通知、专业基本情况表及申报表等电子版材料可在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通知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www.seei.edu.sh.cn)
三、已开展贯通的专业2022 年招生规模预报工作另行通知。
四、时间节点和评审程序
申报材料报送时间为10月8日(周五)9:00至16:00。报送地点:上海市教育评估院(陕西南路202号1号楼101室)。
市教委委托评估院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议。经审核通过的申报专业进入集中汇报答辩程序,通过答辩程序经市教委审核同意后开展贯通工作。
申报的学校应以高等学校牵头,报送申报材料、进行汇报答辩,中职学校与高等学校共同开展人才需求调研、制定工作方案和人才培养方案等工作。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市教委职业教育处:马 骏 联系电话:23116721;
市教委高等教育处:孔莹莹 联系电话:23116735;
市教育评估院职成教评估所:刘磊 联系电话:54041073;
邹旻 联系电话:54041292;
电子邮箱:pgyzcs@163.com。
附件:
1. 2022年度上海市中本贯通培养模式院校申报评议申报专业基本情况表.xls
2. 2022年度上海市中高职贯通培养模式院校申报评议申报专业基本情况表.xls
3. (沪教委职〔2012〕25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中高职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补充通知.doc
4. (沪教委职〔2012〕29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中等职业教育——应用本科教育贯通培养模式试点工作的通知.doc
5. (沪教委职〔2018〕2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上海市职业院校制订中高职教育贯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试行).doc
2021年9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