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业道德要求:遵纪守法,品行优秀,身体健康,热爱并志愿服务崇明教育事业。
2.年龄要求: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及以下。岗位特殊需要,或特别优秀,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年龄可适当放宽。
3.教师资格证书要求:社会人员(含在职教师)须具有中职、高中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应提供“中职、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4.学历学位要求:须具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及以上。
5.普通话要求:语文教师须达到二级甲等,其他教师须达到二级乙等。
6.英语等级要求:应聘者须达到大学英语四级及以上(应聘英语教师须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专业四级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