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委主办赛项裁判的通知(2025/04/24)
各职业院校:
为落实好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实施工作,保障办赛质量,扩充、完善裁判资源库,确保大赛公平、公正、健康、有序开展,现组织开展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委主办赛项(附件1)裁判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1.各职业院校每个赛项推荐最多1位裁判员,推荐单位盖章;中职院校可推荐中职赛项裁判,高职院校可推荐中职和高职赛项裁判。
2.原则上推荐裁判人选不得更换。
二、推荐网址
https://www.sscshvc.org.cn
三、推荐时间
2025年4月23日至4月29日。4月28日24:00关闭系统。
四、裁判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过硬的心理素质,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2.熟悉赛项涉及专业(职业)领域相关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职称)、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本职业高级考评员资格;具有执裁经验者优先。
3.在职且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
4.本人自愿,且获得工作单位支持,能够按要求完成指定任务。
五、裁判业务条件
具有水平突出的研究成果和学术造诣,熟悉相关行业或领域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及国内外发展动态。近五年内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中的一条:
1.获省级及以上科研或教学成果奖励的主要完成人;
2.参与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排名前五);
3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排名前三);
4.参加赛项相关专业(学科)教育教学类竞赛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指导学生在赛项相关专业(学科)竞赛或综合性竞赛中获省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三等奖以上奖励;
5.主持省级及以上在线课程、省级及以上职业教育资源库项目;
6.主编省级及以上重点教材、规划教材;
7.科技成果转化实绩突出,取得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获得过省级及以上科研成果推广表彰;
8.作为第一起草人,负责赛项相关专业(职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的制订(修订)工作,并负责其中主要技术内容的撰稿或实验(训)验证工作,且该标准在相应范围内得到实施应用;
9.承担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10.担任“双高”专业负责人或牵头开展省级专业综合评价(专业认证)工作。
六、裁判名单确认
大赛组织方最终确定项目裁判名单,并由承办单位告知裁判本人。
七、推荐工作要求
请各职业院校在上海职业院校学生技能大赛管理平台(https://www.sscshvc.org.cn)上完成裁判推荐工作。
在登录系统后,选择“裁判员推荐”进入裁判上报管理界面,录入相关信息。裁判上报信息填写完成后,下载裁判推荐表,盖章后扫描上传PDF推荐表。
邮寄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和田路151号,209办公室
联 系 人 :潘 波 021-56988006*8043
中职赛项:吕钱钱 021-56988006*8064
高职赛项:张咏颉 021-56988006*8062
技术支持:王钊 13817883152
附件: 附件1-2.docx
1. 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委主办赛项一览表
2. 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裁判员推荐表
上海市星光计划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23日
盖章件:关于推荐上海市“星光计划”第十一届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委主办赛项裁判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