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上 海 市 文 化 和 旅 游 局 上 海 市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局 上 海 市 财 政 局 上 海 市 发 展 和 改 革 委 员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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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教委规〔20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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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教育局、文化旅游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有关部、委、局、控股(集团)公司: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上海市文教结合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等要求,进一步提升学校艺术工作水平,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市教委会同市文化旅游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对《上海市中小学艺术工作管理办法》进行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附件: 上海市中小学艺术工作管理办法.docx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2月7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