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和《上海市职业教育“十二五”改革和发展规划》,进一步推进“职业启蒙”教育和“普职融通”工作,打造职业体验的多元学习与互动平台,决定开展“上海市首届学生职业体验日”活动(以下简称“体验日活动”)。现将体验日活动方案的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为了每一个学生的终身发展”核心理念为指导,发挥中等职业学校开放实训中心和特色校园文化等优质资源服务社会的功能,通过开展“体验日活动”,引导广大中小学生了解职业教育、体验职业乐趣、展望职业前景、树立职业理想,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拓宽“普职融通”之路。
学校通过开展“体验日活动”,展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成果,要充分利用“体验日活动”平台,宣传学校服务社会的大教育理念;通过中小学生和职业学校学生的互动体验,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升职业教育在社会中的影响力。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活动时间为4月12日、4月19日和4月26日三天,每天分上午和下午二场。活动对象主要是中小学生,同时也欢迎广大家长共同参与。
三、活动申报要求
1、活动方案要依托学校的重点专业及开放实训中心进行整体设计,以半天为一个活动单元进行合理、有序的安排,让每一位学生通过“走进一所学校、体验一个项目、了解一门职业、感受一种文化”,领略职教风采。
2、活动方案应包含职业体验项目、校园文化展示(校园文化展示内容包含讲座、展示、互动和参观等)和其他项目等模块,活动应重点突出职业体验与互动。
3、活动方案中“职业体验项目”不少于3个。“职业体验项目”要注重贴近生活,适合中小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充分体现职业教育专业的时代性、职业性和应用性,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兴趣和职业认知。
符合上述申报要求的本市中职校,按本通知规定时间和要求报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四、申报材料要求
为了做好“体验日活动”整体设计和宣传工作,申报学校认真填写《上海市首届学生职业体验日活动方案申报表》(详见附件1),并提供反映实训中心面貌和活动场景的照片8-10张,大小为1.2—3M,格式为JPG格式。
申报材料于2月28日(星期五)之前报送至上海市教育委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宝山路251号甲611办公室)。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一式五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yjszbb@sina.com ;电子材料请刻录光盘,并按文字与照片分“文字内容”和“照片”2个文件夹设置。
五、组织实施
各中等职业学校领导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体验日活动”的重要意义,通过活动展示学校在骨干专业、实训中心、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的成果。我处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负责“体验日活动”的组织和管理。装备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方案进行遴选,并组织本市主流媒体对“体验日活动”进行宣传。
联系人:装备中心 吴振翼 联系电话:56634935
周 贞 联系电话:56636918
附件:
1、 《上海市首届学生职业体验日活动方案上报表》.doc
2、 《职业体验项目素材参考样本》.doc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职业教育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教育技术装备中心
2014年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