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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本市职业院校参加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2016/02/26)
   2016-02-26   来源: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上 海 市 教 育 委 员 会

文件

沪教委职〔2016〕13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组织本市职业院校参加

     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通知     

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本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根据教育部职成教司《关于公布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拟设赛项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6〕2号)精神,大力推进本市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充分展示职业教育育人成果,不断提高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在本市“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基础上,我委决定组织本市职业院校参加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竞赛组织领导,成立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海大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组委会办公室分设在上海市教委教研室和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分别负责本市中职和高职院校具体大赛工作。

    在大赛组委会统一领导下,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赛项规程,遴选部分中高职院校作为相应赛项参赛工作的牵头学校,即由牵头学校负责相应项目的选拔、集训和参赛等工作。

    二、参赛项目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中高职赛项,结合本市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确定本市职业院校参加2016年全国技能大赛赛项为81个,其中,中职组赛项41个(见附件2),高职组赛项40个(另行通知)。

    三、参赛办法

    (一)参赛对象

    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高职高专院校、本科高职学院相关专业在籍学生,中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不超过21周岁,高职组参赛选手年龄不超过25周岁。

    (二)参赛安排

    1.选拔阶段(2016年2月—3月)

    各赛项牵头学校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聘请职业院校、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工作组,选拔最优秀的学生组成上海代表队参加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1)各牵头学校要按照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赛项规程(详见www.chinaskills-jw.org),于2月25日前将赛项选拔赛方案分别在上海职教在线(www.shedu.net)和上海高职教育网(http://www.gzgz.edu.sh.cn)予以公布。

    (2)各牵头学校于3月10日之前完成选拔赛。组委会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参赛名额和选拔赛结果,确定参加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选手名单。

    2.集训阶段(2016年3月—4月)

    (1)各牵头学校要聘请行业企业、职业院校技术技能高超的专家组成相关项目的教练组(团队),加强对参赛选手的指导。

    (2)教练组(团队)要从职业素养、技术技能、心理素质等各方面对选手进行训练,提高技术技能水平,增强大赛竞争力。

    (3)中职组的牵头学校负责集训期间中职选手的技能训练和生活起居。高职组的牵头学校负责组织高职选手开展集中训练。

    3.参赛阶段(2016年4月-5月)

    (1)牵头学校负责相关项目的全国技能大赛的报名工作,必须确保选手和指导教师等人员的报名信息准确无误。

    (2)牵头学校负责相关项目的参赛组织工作,按照大赛要求组织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及相关职业院校参赛和观摩。

    (三)参赛经费

    参赛工作经费原则上由选手和指导教师所在院校承担。我委对牵头学校根据具体承担任务给予一定经费补贴,并经相关评审程序后拨付,补贴经费在使用过程中,须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及相关财务规定。

    四、选拔赛奖励

    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为鼓励各中高职院校积极参加选拔赛,我委将对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海选拔赛“优秀选手”“优秀指导教师”进行奖励,奖项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设置比例占参赛队(人)数的10%、二等奖占20%、三等奖占30%。奖项评定根据各参赛队竞赛成绩,以得分高低排序,分数相同时可以并列。获奖选手和指导教师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对荣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优秀学生和优秀指导教师,按照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惩办法,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励;对积极承办大赛的院校(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要求

    (一)各中高职院校应以技能大赛为契机,在本市第六届“星光计划”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基础上,认真组织选拔和推荐优秀学生参加相关赛项的选拔赛,为上海代表队输送职业素养高、技术技能强的优秀选手。要积极推荐高素质专业教师担任大赛教练和裁判。

    (二)各区县教育局、各有关委、局、控股(集团)公司要加强对职业院校指导,积极推荐行业专家指导项目比赛,提高学校专业教学与生产实际融合度。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交流。大赛期间各校应充分利用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门户网站及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报道大赛情况,同时指定专人实时关注“上海职教在线”网站(www.shedu.net)上有关大赛的信息公告,提高比赛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中职组联系人:张福顺,23116722;陈丽娟,13816675313,13816675313@163.com。高职组联系人:赵坚 23116732;张亮,18018624692,starcup2015@163.com。

    附件:

    1.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海大赛组委会名单.doc

    2.2016年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上海中职牵头学校名单和赛项设置.doc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6年2月23日

    抄送: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上海市教委教研室,上海教育科学研究院,各中等职业学校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2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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